李芬律师亲办案例
邮寄的苹果变木板找谁赔?
来源:李芬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8-30
浏览量:418
 

“邮寄出的是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,对方收到的却是两块木板,为什么?”这是网络买家A发出的疑问。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A诉被告某快递有限公司邮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,最终判决由快递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5000元,并承担案件受理费。宣判后,双方均服判,且被告快递公司已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。

A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,因出现故障需要维修,2012121A将电脑送到某快递公司寄往北京市。因邮寄的电脑价值较高,为防止电脑在运输途中被压坏或发生意外,A要求被告公司在包装箱外加木箱保护,并声明电脑的价值为15000元,快递公司也认可了该电脑的价值并在包裹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15000元。129日,北京市的收货人B电话联系A,称收到两块木板,未收到电脑。A立即联系快递公司,经查询邮寄的电脑无下落。A随即以某快递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电脑损失15000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某快递公司在经营国内快递业务中,与原告A达成邮寄服务合同,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,A已经申明了其邮寄物品的价值并交纳了相应费用,某快递公司应按约定将邮寄物品送至目的地。但被告某快递公司在邮寄过程中,将原告A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丢失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第四十七条 (一)项规定,“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,按照保价额赔偿。”被告某快递公司已认可原告A的包裹的价值并予以保价,应按照保价金额赔偿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律师提示: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,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,但因网络购物而引发的纠纷数量也在急剧增加。人们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的便捷、实惠的同时,也应该注意网络购物存在的风险,应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商家进行交易,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而忽视产品质量,增加维修成本。在邮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时应要求承运人检查后声明物品的价值,并选择保价邮件,这样,一旦出现意外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以上内容由李芬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芬律师咨询。
李芬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400好评数26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长沙市雨花区万科金域华府一栋A座902室(雨花区政府、法院对面)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芬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隆邵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1*********762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湖南-长沙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长沙市雨花区万科金域华府一栋A座902室(雨花区政府、法院对面)